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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办停车卡收100,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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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左_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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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1-14 09:23:2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标签:业主 

这个收费太不合理了,我是三期新业主,也是刚去问了物管要100才能办停车卡,我去太贵了,啥子规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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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1-14 14:15:08 |
沙发

100是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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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来自于房天下论坛手机版 发表于2015-02-28 18:12:54 |
板凳
太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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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3-01 16:42:29 |
4楼

四川鼎旌诈骗尚西花郡业主案回眸

2012年4月,四川鼎旌(原成都华力森)向业主非法盗卖车位,制造出第1起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万,被骗业主100多户。

业主维权后,由成都市相关部门出面,区ZF室确认属实,采取四川鼎旌退款方式,不走司法路线解决。

但到了7、8月份,四川鼎旌又开始倒卖车位,当天,四川鼎旌与业主在现场吵架,购买的现金和收据都被四川鼎旌收走,个别业主手上有复印件。诡异的是,一半业主把钱和收据给的是四川德铭(原攀院),一个叫周纯的退休职工收的。

当时,业主维权团体发布严正声明“不为本次购买车位维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造成“车位门”持久无解。有的人无产权,有的有产权。甚至,好多业主买了都浑然不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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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3-03 17:29:23 |
5楼

100是押金哇??二天退不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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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3-09 16:28:03 |
6楼

不退,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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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3-16 22:35:04 |
7楼

人防工程车位该不该买卖?

2014-10-10 08:28 来源:红河日报 

通讯员崔丽娟

家住开远市智源路某高层小区的马女士2012年花了5.5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获得了一个车位证。在使用两年后,突然听人说起该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没有产权,马女士一下子懵了。

人防工程车位是什么?

业主疑问:

人防车位不能办产权证?

马女士购买车位已经两年,开发商说没有土地证,始终没有办理产权证,让她始终不放心。

不少的车位、车库属于人防工程的组成部分,导致不少业主购买了车位、车库,却不知道其还具有人防工程的性质,而且往往无任何的产权证明。这样的买卖,让作为买家的一方心里实在没底。

所谓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里的车位。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今新建的人防工程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

《红河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利用维护管理实施办法》规定:10层及其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3米及其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修建。9层及其以下并且基础开挖深度不足3米的新建民用建筑,按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据开远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邹桂棠介绍,该市新建的10层以上的电梯房都必须按要求建设人防工程,这是强制性规定。

既然人防工程归国家,开发商有没有权力买卖?

人防办:

人防工程车位有特殊性,不能买卖

“开发商在经过人防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按谁、谁受益的原则使用人防工程。”邹桂棠说,“只要具备使用许可证,开发公司就有权将相关区域划作地下车位使用。但根据要求,这部分区域只能有偿租用给业主,并不能出售。”

在马女士购买车位的上写着“购买车位”,但签订的是《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没有土地证。

邹桂棠介绍:“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权归国家,在战争或重大灾害发生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

今年8月,马女士所在小区的192户业主发起了联合签名,质疑该小区地下车位存在诸多问题。在双方代表参加的协调会上,双方就人防车位问题进行沟通,开发商代表解释道:“业主跟我们签订的是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可获得70年使用权,没有产权。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该小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显示,合同截止时间是2077年。

律师观点:

确认者是明确权利归属的关键

该市律师周文明认为,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者使用管理,收益归者”,因此,确认谁是人防工程的者是解决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在开发商未将兼有人防功能的车库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未将工程费用计入商品房价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当然对车库享有权,从而有权对取得合法手续的地下车库以独立使用空间进行销售。另一方面,如果开发商将兼有人防功能的车库计入公用建筑面积,或将工程费用计入商品房住宅价格的情况下,则开发商无权再对地下车库进行销售,该车库的权利应当归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

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购房者并不知道地下车库建设成本是否计入购房成本之中。苏女士说:“车位都是交房后再买的,我们根本不知道开发商怎么算的成本。”

专业人士提醒,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外,无产权也就不可能获得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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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来自于房天下论坛手机版 发表于2015-03-21 13:57:10 |
8楼
几块一张的卡卖100!有啥法呢?不买就只有零停,只能说这些人不要P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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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5-03-22 22:07:14 |
9楼

办一张卡就要收100元,依据何在?是成本费还是手续费?有没有搞错,停车是另外收了钱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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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来自于房天下论坛手机版 发表于2015-03-27 07:58:50 |
10楼
办张卡工本费要100元,停车费每月180元也不低啊!大家要抱团维权,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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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办停车卡收100,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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